努力将“共享法庭”打造成浙江基层社会治理的“金名片”

发布时间:2021-11-08 点击量: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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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浙江高院院长李占国出席会议并作出工作部署



9月28日,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 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享法庭”建设在浙江全省全面推广。10月1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会议就新时代现代化人民法庭建设和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工作作出具体工作部署。


“共享法庭”诞生背后有着怎样的社会背景与现实需求?它与人民法庭有着怎样的关系?在助力基层治理工作中将发挥哪些功能?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对于“共享法庭”这一崭新的法庭改革作出解读,回答了民众关于“共享法庭”的疑问,明晰了“共享法庭”建设的重点与方向。




应时而生 夯基固实



“重视基层基础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政法工作不断取得进步的宝贵经验。强基导向、数智赋能,是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两个发展引擎。”谈及“共享法庭”的诞生背景,李占国指出,当前,基层司法服务还存在着一些短板:一是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的半径偏大,浙江省共有316家人民法庭,每家平均服务4.3个乡镇(街道),离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二是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矛调中心”)向乡镇(街道)、村(社区)最末端延伸时,缺乏有效抓手和有力支点,影响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三是人民群众对司法普惠均等的服务有现实需求,不少基层群众不会用、不愿用数字化成果解决纠纷,需要创新方式方法为他们提供均等、精准、便利的司法服务;四是基层网格功能发挥的司法服务支撑作用不够有力,需要进一步做实基层治理底座,让“四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实起来、活起来、强起来,让法治的温度和力度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近年来,浙江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实践,运用多种数字化手段参与和融入基层治理。杭州、丽水、温州、绍兴、嘉兴等地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运用数字化手段参与和融入基层治理,通过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微法庭”“共享法庭”,将工作“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等社会治理的最末端,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线上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形成涵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行业协会的城乡司法服务新格局,为完善“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作出了有益探索。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交给浙江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快构建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司法服务体系是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应有之义。浙江各地法院探索的改革理念与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理念高度契合。因此,我们在浙江省推广时选用了‘共享法庭’的名称。”李占国表示。



加强领导 形成合力


“《意见》中规定了多项工作原则,首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李占国表示,“共享法庭”建设纵向涉及各级党组织、行政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最大体量的基层组织,横向涉及行业协会、金融、保险、邮政、仲裁、律所、工会、调解委员会等最为广泛的社会组织,需要协调联动司法行政、公安、民政等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构建党委政法委牵头、法院主推、司法行政等多部门支持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大格局。总体由浙江省委政法委统一领导,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党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协调小组,中基层法院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动“共享法庭”全域覆盖、见实见效。


据李占国介绍,“共享法庭”的建设模式共有三种类型,包括乡镇(街道)“共享法庭”、村(社区)“共享法庭”及特设“共享法庭”。其中乡镇(街道)“共享法庭”依托乡镇(街道)矛调中心(综治中心)或人民法庭、派出所及其联勤警务站、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在乡镇(街道)设立,作为基本设置;村(社区)“共享法庭”依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在基层行政村(社区)及部分较大自然村设立,作为基本单元;特设“共享法庭”依托金融、保险、邮政等营业服务网点,或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行业协会、仲裁协会、律所等机构、组织设立,作为功能延伸、重要支撑。


最小支点 最大效用


谈及“共享法庭”与人民法庭建设的关系,李占国认为:“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共享法庭’是架构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


“共享法庭”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不增编、不建房,一根网线一块屏”,打破传统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制约,将司法服务载体和“触角”向村(社区)最基层延伸,形成涵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行业协会的城乡司法服务新布局,加强与县乡村三级矛调中心和“浙江解纷码”高度融合、高效协同,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以一体化、均衡化、便捷化的诉讼服务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


“我们把法庭设在了群众触手可及、迅捷可感的数字空间,将司法服务送到了群众‘家门口’,让公平正义的实现更加普惠均等,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李占国表示,这是对“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新原则的积极探索。


“共享法庭”具有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五项主要功能。


“必须充实和加强基层治理的功能,要让各方有受益感,而不仅是服务于帮助法院化解纠纷。”李占国认为,“共享法庭”是数字化改革的产物,是虚拟在群众身边的法庭,但功能要实化,要让人民群众能真切地感受到法庭就在身边,“即便没有纠纷的老百姓,也可以从中受益。”


李占国指出,推进“共享法庭”建设,要把握好三对关系。


“首先,要把握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在整体推进的同时,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不千篇一律,不搞‘一刀切’。”李占国表示。


“共享法庭”建设以“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为原则,以“一屏、一线、一终端”为标准配置,以多场景应用为重要抓手,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软件模块,在基本不投入新的人力、物力条件下,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和高效利用。


“其次,要把握好建设与使用的关系。”李占国表示,在办公和硬件保障上,“共享法庭”不另起炉灶,可依托村(社区)等组织的现有场地和硬件设施,配备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固定电话和视频、语音等设备,具备可咨询、可立案、可调解、可审判等基本功能,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最优服务实现快覆盖、广受益。


“推进‘共享法庭’建设,还要把握好质量与速度的关系,既要做好‘面子’,更要提升‘里子’。”李占国表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快马加鞭、能快则快,确保这项工作尽早落地、取得实效,同时又不能急于求成,简单应付了事。


展望未来 大有可为


对于“共享法庭”建设下一步的具体规划,李占国表示,将根据《意见》要求,从2021年9月起至2022年底,通过三期建设,推动形成全面覆盖、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共享法庭”布局和运行体系。


具体而言,将在2021年12月底前,实现“共享法庭”覆盖浙江省所有县(市、区)30%以上乡镇(街道)、30%以上村(社区)、1个以上行业或组织;2022年6月底前,实现“共享法庭”覆盖浙江省所有县(市、区)60%以上乡镇(街道)、60%以上村(社区)、3个以上行业或组织;2022年12月底前,原则上实现“共享法庭”覆盖浙江省所有县(市、区)90%以上乡镇(街道)、90%以上村(社区)、5个以上行业或组织。


“要强调的是,‘广覆盖’的要求不仅仅是办公场所和设备终端的覆盖,更是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覆盖。”李占国认为,“共享法庭”实质上是一个载体和平台,最终目的是为了把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把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因此,“共享法庭”的“广覆盖”既是对场所数量的要求,更是对司法能力的提升。对于人口空心化比较突出、实际需求不大的偏远地区等,推广中要防止可能出现的过度建设现象。


李占国认为,“共享法庭”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人。每个“共享法庭”配备一名联系法官和一名庭务主任。联系法官与庭务主任要密切协作、优势互补,实现法官基层工作能力与基层干部法治水平的互促共进、双双提升。此外,要突出数智赋能。依托“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实现“共享法庭”与人民法庭、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互联互通、高效协同,把“共享法庭”融入村(社区)矛调中心、乡镇(街道)矛调中心,依托“浙江解纷码”联通“共享法庭”与基层“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巩固深化“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多元递进解纷机制,打造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闭环。为提升“共享法庭”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在建设过程中,要按照统一整体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治理、统一平台共享的要求,明确与“基层治理四平台”融合对接的技术标准,确保浙江省“一盘棋”推进。


李占国表示,下一步,浙江高院将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抓紧出台“共享法庭”的技术平台、建设标准、操作规范、管理机制等,积极推动将“共享法庭”建设纳入平安考核指标,强化业务指导,支撑助力一线。各市县法院要找准定位、差异化发展,可以在总体框架内大显身手、自主创新,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完善,但不能偏离总体框架、规范标准和整体逻辑。


“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将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提升加快推进‘共享法庭’建设的主动性、责任感、紧迫感,努力把‘共享法庭’打造成浙江省基层治理领域的又一张‘金名片’,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法治保障。”李占国表示。



来源:中国审判